1、我的网站还没有备案,什么时候信息产业部门会关闭? 根据信产部的最后通告,要求我公司在12月12日关闭未备案网站,因此请您立即提交备案申请,关闭的网站备案成功后才能再开通。
具体法规及说明请参考:
信息产业部全国互联网站集中备案工作专栏
2、我该如何办理备案?
(1)如果您未进行ICP备案,请访问http://www.net.cn,输入您的会员ID号和密码,登录到会员区-->主机服务-->主机管理-->登录名-->主机备案-->填写信息产业部ICP备案登记表。
(2)如果您已备案成功,请您登录到会员区-->主机服务-->主机管理-->登录名-->主机备案-->填写备案许可证号。提交成功后,如果信息审核无误,您的网站将不会被关闭。但如您的网站已因未备案而被暂停,将在审核无误后立即开通。
另外,您也可以登录信息产业部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直接办理备案成功后按上述方法填写备案许可证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流程请参考:备案流程
(3)新开通的主机需要提交备案后密码方可显示;如果您的主机已经备案过,请您直接填写备案号,也可显示密码;如果您已在信产部提交了备案但还没成功,请您在万网系统中再提交一次备案信息即可看到密码。
3、我提交的备案申请多长时间才可以成功呢?
备案成功时间取决于信产部审核的速度,大概在两周左右的时间,请您提交后通过http://www.miibeian.gov.cn查询备案是否成功,成功后将ICP备案证书号填写到主机服务-->主机管理-->登录名-->主机备案-->填写备案许可证号。
4、我的网站因没做ICP备案被关闭,你们事先没有通知我?
尊敬的客户,您好!根据信息产业部门的相关规定每个网站都必须要办理ICP备案,我公司在主机注册协议、主机成功通知书、网站紧急公告中都有非常明显的提示,要求用户提交网站备案,否则我司有权力根据国家法规关闭站点。并且我们还特为用户提供了免费代办ICP备案的服务,但您并没有重视此问题。近期ICP备案已进入严查惩办阶段。我们是接到信产部的通知,才不得已关闭了您的网站,这是国家法规要求,我公司是依法办事,请您尽快办理ICP备案,成功后我们将立即为您开通。
5、我的网站被关闭了怎么样能恢复呢?
因您的网站未做ICP备案,我公司接到信息产业部门通知对您的网站执行关闭操作,如您现想恢复使用,请按以下步骤办理:
(1)如果您的网站还未提交备案,请您尽快登录http://www.miibeian.gov.cn提交ICP备案,并将提交备案时信息产业部返回的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beian@hichina.com邮箱,我公司工作人员收到后将立即和信产部协商,请其同意在备案成功前开通您的网站,但恢复时间不能确定,取决于信产部的答复速度。
(2)如果您在信产部网站查询备案已经成功,请您尽快在万网网站提交备案号,如下:
登陆万网会员区-主机管理-登录名-主机备案-填写备案许可证号
我司审核信息无误后将立即为您恢复网站。
具体恢复流程请参考:网站暂停类别及恢复流程说明。
6、什么样的网站需要进行备案?
您的域名只要有对应的网站就需要备案,如果您有多个域名指向同一个网站,那么您只要申请一个备案证书,把这些域名添加到备案的列表中,请您登陆到信息产业部门网站http://www.miibeian.gov.cn用您的帐号名和密码进行添加。
7、我该如何查询备案是否成功?
请您登陆信息产业部查询是否备案。
8、我使用的是万网的域名空间站,是否还需要备案?
是的,对于用域名空间站制作的网站,也需要您办理备案,请您直接到信息产业部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后,请您登录到域名空间站管理平台完成以下操作:
(1)点击上传证书栏目,上传信产部发给您的备案电子证书;
(2)证书上传后,系统自动获取ICP备案编号,并自动填写到版权信息栏目中的ICP备案号位置,请您先预览网站,确认网站内容后,点击发布网站,备案号将会显示到网站首页。
9、我申请的是智速双路主机是否需要备两次?
您只需要办理一个ICP备案证书,然后传到两个空间上。
10、代理商AC平台购买的主机,是否需要备案?
是的,对于在代理商AC平台购买的网站,也需要您办理备案,请您直接到信息产业部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后,请您登录AC网站控制面板-->基本信息-->网站信息,在“ICP备案证书上传”中 上传信产部发给您的电子证书,同时,系统自动获取ICP备案编号,并发布到网站首页。
11、备案成功后如何在网站上安装证书?
(1)请将备案证书文件bazs.cert放到网站的cert/目录下,该文件必须可以通过下列地址http://网站域名/cert/bazs.cert访问,其中网站域名指的是网站的 Internet域名。
(2)将备案号/经营许可证号显示在网站首页底部的中间位置,如果当地电管局另有要求则以当地电管局要求为准。
(3)在网站的页面下方已放好的经营许可证号的位置做一个超级链接,链接到信息产业部www.miibeian.gov.cn备案网站上。
12、我的主机更换过主机域名,在万网提交备案信息时如何修改“网站首页网址”?
在万网ICP备案界面上,ICP备案信息填写界面上的“网站首页网址”内容直接调用初次购买主机时默认的主机域名,此项内容为可改写,如有更换了主机域名的, 您可以自行修改为最新使用的域名。
13、我的一个空间里有多个网站是否要申请多个备案?
如果一个虚拟主机中放置了多个网站、使用多个域名,只能办理一个备案证书,共用一个备案号。在申请时须将其他域名全部填写在表格中的“域名列表”项目中。
14、如果在万网提交的备案信息填写错误是否可以修改?
很抱歉,由于您提交的表单信息已经一次性提交到通信管理局等待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无法修改。但是如果审批备案通过,会统一发送给您一个管理非经营性ICP备案电子证书的用户名和密码,届时您可以通过此信息登陆信息产业部ICP备案网站上进行修改,但需要重新审核,审核大概一周左右成功,审核通过后您在网站上下载新的电子证书,安装后将把原来旧的备案证书覆盖掉。
15、如何界定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有没有一个固定的规则?如果只是产品展示,是否应办理经营许可证?
有偿提供服务的就是经营性的,无偿提供服务的就是非经营性的,如果无法判定,可以先做非经营性备案,由信息产业部来审核判定经营性质。但是根据信息产业部门的规则无论您的网站属于经营性还是非经营性,都还需要先办理ICP备案。
16、非经营性但是包含论坛的网站,是否只办理备案即可?非经营性网站备案,是否对论坛有限制?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拟从事电子公告服务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有论坛的可以先提交,在“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中选择电子公告服务,然后到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备案材料。
17、我以前己经取得过“XICP备XXXX号”了,现在还需要申请备案吗?
现在信息产业部要求所有网站都要进行在线备案。所以尽管您以前可能己经在信息产业部备案过,也是需要再进行在线备案的。
更多备案相关内容请查看信产部常见问题:http://www.miibeian.gov.cn/share/FAQs.htm。